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四不像

在坊間常聽到「歷奇軍訓」或「軍訓歷奇」
 
大家知否「歷奇」與「軍訓」是風馬牛不相及?
 
首先歷奇的第一個構成元素是參與者出於自願
 
活動中參與者有權參與或不參與
 
最後由歷奇師帶領反思
 
但軍事訓練的宗旨卻是催毀自我再重新建立
 
過程中參與者需絕對服從無權選擇
 
違反參與者有權參與或不參與的基本原則
 
另外 
軍事系統不容許個人思想
 
要求標準答案違背反思系統
 
不解世人總愛濫竽充數
 
不負責任的冠上歷奇二字任何事物都可扯上關係
 
可知道不是所有事物拼合起來都可產生化學作用
 
硬要將兩種風格截然不同的事物拉在一起
 
最終只會淪為四不像
 
無知的以為如獲至寶
 
行內人看了卻嚇得目定口呆
 
要是有真良心
 
請不要好心做壞事
 
想提供優質服務予受眾
 
請重新認識歷奇

2 則留言:

  1. 四不像~~~也可以是一個新的概念。
    在乎,兩者抽取什麼或放棄什麼示素,
    又或對著什麼樣的服務對象而放大那一項。
     
    現在,軍訓舊了,歷奇濫了。
    創意一點看,在乎你帶出什麼...又或說工作員帶不帶到什麼。
     
    軍訓歷奇,我倒喜歡試一試。
    [版主回覆01/06/2009 23:48:00]歡迎你來到我們的 blog ,你所說的我們已於課 程內與 老師探討過,結果老師請我們喝秘製檸檬茶,做法十分簡單,檸檬茶一杯去掉檸檬再加進淡奶,再按飲用者喜好加入適量的糖,這樣,一杯美味的檸檬茶便製成了 。朋友,你真的喜歡喝這樣的檸檬茶嗎?請仔細品嚐。
    在你準備舉辦或參與有關活動時,溫馨提示請參考以下條例: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18

    條文標題:

    非法操練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
    (a) 未經總督或警務處處長准許而訓練或操練他人使用武器或進行軍事練習或變陣演習;或 (b) 出席未經總督或警務處處長准許舉行的聚會,而該聚會旨在訓練或操練他人使用武器或進行軍事練習或變陣演習,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 7 年。 (2) 任何人─
    (a) 在第 (1) 款所述的聚會中接受訓練或操練使用武器或進行軍事練習或變陣演習;或 (b) 出席任何該等聚會,旨在接受該等訓練或操練,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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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aha
    [版主回覆01/10/2009 14:37:00]秘製檸檬茶味道如何?要不要多添一杯?
    有空多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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